东北网9月5日讯(记者 杨帆 许诺)5日,省委宣传部组织相关厅局就《关于新时代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的意见》和《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进行集中采访。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刘伟东介绍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内容。

《意见》第2条“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持续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推动制修订省质量促进条例、食品安全条例等文件。持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推进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持续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行动。
《意见》第13条“高水平推进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建设工作,......,打造标准化创新发展‘龙江样板’”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工作台账、组建专家队伍、发动宣传攻势等方式,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助力“六个龙江”建设。
《意见》第24条“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和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更大力度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聚焦平台经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部署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制定出台《黑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意见》第25条“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标志等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打击商标专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寒地黑土”“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等商标违法行为,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
《60条》第25条“支持企业质量和品牌创新对新获得‘龙江品质’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市场影响力,持续扩大黑龙江省的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美誉度,促进龙江产业和服务提质升级。
《60条》第33条“支持标准化创新”
有利于鼓励全省创新主体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主导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从而深度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秩序的建立,提升行业话语权,推动形成科技成果标准化、标准产业化。
《60条》第59条“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对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不断完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等文件,持续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今年1月,黑龙江省被批复成为继山东、上海、浙江后的第一批全国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目前,黑龙江正积极争取开展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通过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高标准建立4567现代产业体系,为创新龙江建设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通过高水平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标准攻坚、先进制造标准强基、冰雪产业标准提质、科技创新引领、标准国际化融通、绿色低碳标准提升、共同富裕标准示范、社会治理标准提升等八项工程,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和创新机制,探索出一条符合龙江实际的标准化创新发展新路径,为新时代创新龙江建设贡献标准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