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7日讯(记者 刘嘉)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致民营企业家朋友的一封信》,希望各位民营企业家自觉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全省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事业作出重要贡献。
全文如下:
为更高效、更便捷地服务民营经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方案,推出一系列实用、管用、好用的措施,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建立并认真落实专班统筹推进、专人全程服务、专案提办帮办、专报调度协调、专责跟踪问效的“五专”服务机制,做好民营企业发展的“服务员”“指导员”“联络员”。
二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切实在项目环评审批方面推出精简环评文件内容、开通绿色通道、取消审批前置要件等“免申即享”服务举措,全力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三是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对重点建设项目建立台账,专人包保指导,定期调度,充分发挥行业技术专长和政务服务平台集成优势,提供生态环境全领域政策咨询服务。
四是实施柔性执法监管。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优化执法方式,开展“非现场”监测、“不接触”执法、“信息化”监管,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领导包联机制,通过现场走访、座谈调研等形式与包联企业进行有效对接,畅通生态环境部门与企业的沟通渠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我们将变被动“等企”为主动“助企”,由“企业要我服务”向“主动为企业服务”转变,通过提前介入指导,换取企业办事顺畅,让企业发展少走弯路,当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企业如有需要帮助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欢迎同省生态环境厅或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如果发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干涉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或在办理有关手续中人为设置障碍,欢迎来电反映情况,我们将竭诚为您排忧解难。
在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中,真诚希望民营企业家们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更加自觉履行环保责任义务,积极彰显新时代企业家风采。
服务咨询、投诉信访电话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0451-87113061,82330347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0451-86772272,58755200
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0452-2799752,2318123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0453-6997575,6447652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0454-7603061,7603065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0459-4623816,6368181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0467-2386080,0467-12369
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0469-4276791,0469-12369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0458-3647894,0458-12369
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0464-8995306,8255627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0468-3231957,3231711
黑河市生态环境局:0456-7772791,7773830
绥化市生态环境局:0455-8388556,8311369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0457-6101708,610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