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立足于预防、调解、法治、基层,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穆棱市法院积极落实省法院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部署,打造诉源治理服务中心“和穆里”,将“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再延伸!
王某家住穆棱市新利村,因“一根垄”与邻居赵某产生矛盾。原本是要好的邻居,因此事两家“见面就吵”。今年10月,王某向穆棱法院驻新利村包村干警反映诉求,该干警随即将王某邀请至穆棱法院新成立的诉源治理服务中心——“和穆里”,寻找最佳解决纠纷办法。
王某不愿意将邻里纠纷闹到法院,“打官司丢脸面”。包村干警向王某介绍了“和穆里”工作机制,王某认可了这种新型解纷方式,走进了“和穆里”,来到“人民调解区”,向调解员倾吐“苦水”。调解员当即联系上王某邻居赵某,与包村干警到涉案土地进行现场测量。一边拉着家长,一边释法析理,双方从暴跳如雷到面露微笑。一个小时后,终于各自敞开心扉,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赵某同意让王某多种一垄地。多年来的重重矛盾就这样说和开了。
这起案件只是“和穆里”的一个缩影。“和穆里”机制运行不足一个月,为23名村民化解了纠纷,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再延伸,收获了当地百姓的高度赞扬。如今,来“串门”、来“参观”、来“评理”的人数不胜数。
穆棱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坚持“如我在诉、在办、在干”的服务理念,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和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要求,打造了“和穆里”诉源治理又一品牌,让“调解”这个“东方之花”开在了北国最基层、开在了群众心坎上。
诉源治理服务中心——“和穆里”
“和”寓意“心平气和”“以和为贵”,“和穆”寓意构建“和谐穆棱”。“里”有“小街小巷”的意思,寓意该服务中心是和谐穆棱的一个缩影、一个角落。充分体现“和为贵”“无讼”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诉源治理工作更加贴近百姓、顺应民情,让和谐法治的风气吹进千家万户,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坚持做实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穆棱法院在该中心设有接待咨询区、人民调解区、警务调解区和书写区,通过引入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合开展线上线下调解服务,通过多方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坚持把发动群众化解矛盾和依靠群众实现自治的“前哨阵地”扎在基层,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
穆棱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延伸职能促推诉源治理。“和穆里”在“引进来”多元解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做实“走出去”,通过穆棱法院驻乡镇、社区、村屯“党员天平工作站”,充分发挥“包村干警”职能作用,做好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实现“抓前端、治未病”,一体推进“四源”治理,努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