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荣获生态环境部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多组数据统计表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获得这项荣誉可谓实至名归。
全区连续5年无重污染天气发生,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9.5%。
全区土壤安全利用率达100%,城乡垃圾、污水一体化处理全覆盖,人居环境整治走在黑龙江省前列。
据统计,大兴安岭地区总面积8.3万平方公里,区内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湿地面积153.02万公顷,大小河流500多条,是黑龙江和嫩江源头,被誉为“龙江水塔”。
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持续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践行“两山”理念、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抓手和重要载体,全面实施“生态立区、绿色崛起”的强区战略,同时积极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按照“一核三线五区”旅游空间发展布局,依托大森林、大界江、大湿地、大冰雪、大氧吧等稀缺资源要素,整合鄂伦春等少数民族文化,加快文旅产业集聚,形成多元化的旅游业态群,真正实现生态保护与生态经济双翼齐飞。
今年以来,大兴安岭地区强化顶层设计,科学擘画林区生态蓝图,以“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推动工作落实。探索建立数字智慧生态文明平台,实现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监管和生态产品价值数字赋能,打造全国数字生态文明先行区。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一荣誉只是一个新的起点,大兴安岭地区将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推进“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换,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八万里巍巍兴安最鲜明的特质、最靓丽的图景。(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