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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
2024-04-25 16:46:58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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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4月25日,黑龙江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十大典型案例。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国介绍主要工作情况,省法院民三庭相关负责同志通报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新浪网和黑龙江高院官方微博全程直播。

  

  发布会现场

  202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3102件,审结案件3035件,结案率为97.84%。与2022年同期相比,新收案数量增加468件,同比增长19.12%;结案数量增加508件,同比增长20.10%。已结案件中,含民事案件2973件,刑事案件60件,行政案件2件。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国通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黑龙江高院锚定公正与效率,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巩固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成效,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调研、解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运行情况及困难,制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继续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通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实质融合,满足知识产权领域审判专业化需求。以“专、精、快、好”审理案件为目标,探索基层法院审理涉小商品类侵害商标权纠纷、涉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涉图片类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时,可适用要素式审判审理,有效提升审判效率。

  

  省法院宣传信息处处长黄河主持发布会

  去年以来,黑龙江法院不断加大对新质生产力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涉能源开发、先进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等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典型示范效应的知识产权案件298件,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共审结植物新品种纠纷16件,平均判赔额度为10.46万元。

 

  省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马文静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省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孙儒婕回答记者提问

  

  省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徐明珠回答记者提问

  在保护龙江知名品牌方面,黑龙江法院通过设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司法保护工作室”,制发《海伦大豆地理标志保护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五常大米”、海伦大豆的司法保护力度。黑龙江法院还通过重点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设立“老字号保护工作室”等举措,有效保护“世一堂”“老鼎丰”等龙江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的合法权益。在两起涉“北大荒”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黑龙江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数额达468万元,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

  此外,黑龙江三级法院不断加强上下联动,开展“访企纾困”“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在全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不断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同,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不断加强与法学研究机构的良性互动,共议司法难题,共享交流成果。

  答记者问

  

  法治日报提问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黑龙江省肩负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重要使命责任,请介绍下2024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点工作?

  民三庭副庭长马文静

  谢谢您的提问。2024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司法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快推进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服务保障建设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基地。立足农业大省、产粮大省实际,着眼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落实与省农业农村厅签订的种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服务我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产业链优化升级。

  二是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聚焦省委“形成因地制宜、特色鲜明、多元支撑的发展格局”目标要求,立足黑龙江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切实担当起服务保障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实践地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

  三是能动履职,积极护航亚冬会。省法院已与省知识产权局等行政单位建立涉亚冬会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机制,下一步将有力制裁涉亚冬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助推哈尔滨成功举办高水平、国际化的体育盛会。

  四是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大保护”品牌。全省法院将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职能部门及法学研究会、高校等理论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打通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凝聚共识。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提问

  我们关注到,2023年全省法院坚持严格保护,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及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请问省法院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打算?

  民三庭副庭长孙儒婕

  谢谢您的提问。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人民法院对故意侵害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依原告的请求,加重侵权人赔偿责任的制度,是提高侵权代价,遏制侵权行为的重要手段。张军院长指出,要按照党中央部署,落实落细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今年1月份,省法院以落实第五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庭长座谈会,就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并对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而未予适用的案件进行“点对点”指导。但总的看,惩罚性赔偿制度还存在适用比例不高,力度不够等困难和问题。为落实知识产权案件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惩罚性赔偿适用效果,省法院将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大对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指导力度。举办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专门针对惩罚性赔偿制度法律适用、适用条件、计算方法开展专题培训,指导全省法院敢用、会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是加强惩罚性赔偿的宣传力度。定期发布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典型案例,明确裁判标准,树立价值导向,向社会明确传递严惩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强烈信号。

  三是推动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创新融合。对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面对面”指导、“法答网”答疑等形式,突出问题导向,以高质量理论研究成果推动惩罚性赔偿审判实践的发展。

  

  东北网提问

  我们关注到,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批量维权案件525件,请介绍下省法院为推动批量维权案件的源头治理,对于此类案件进行的指导和采取的举措?

  民三庭副庭长徐明珠

  谢谢您的提问。对于批量诉讼问题,一方面,我们认识到批量诉讼与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密不可分是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要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实现裁判标准协调统一。为妥善审理此类案件,规范商业维权行为,省法院重点采取以下三点措施。

  一是树立正确维权导向,依法合理保护。对于批量维权知识产权案件,既要看到维权的正当性和积极作用,又要注意以适当的司法措施遏制滥用权利行为,引导权利人起诉侵权源头主体。在确定此类案件的损害赔偿数额时,要遵循利益平衡原则,防止赔偿总额过度高于权利人因被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

  二是充分发挥省法院的统筹协调功能。省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定期梳理、分析辖区同类案件,做到案件信息对称,定期发布示范性判决,实现裁判标准和裁判结果的平衡与协调,同时引导中院充分发挥省法院与辖区基层法院的沟通、纽带作用,层层传导加强对全省范围内批量诉讼的统筹协调。

  三是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省法院注重把握批量维权案件的特点与规律,指导辖区法院用好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借助诉前调解组织及时化解潜在矛盾,双管齐下“抓前端、治未病”。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批量维权案件,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引导当事人溯源诉讼。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形成诉源治理合力,对司法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司法建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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