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句老话
“远亲不如近邻”
可即便邻里关系再好
如果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利益
尤其是财产方面的权益
谁也不会忍气吞声
轻则“撕破脸皮”
重则可能会把官司打到法院
赵某和袁某是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老邻居。多年来,两家人相处的和和气气,这样的和谐关系却因一个酒窖引起了纷争。
2023年6月,赵某原想在自己家房子前挖掘一个酒窖,在没有安排清楚准确位置的情况下,赵某便离开了现场,雇佣的工人也没弄清楚这个院子还有一户人家,便在袁某家房前挖了一个大坑,并从里面挖出了一些沙子。
当时袁某没在家,当他回家后却发现房子前面被邻居挖出了一个大坑,地上还有沙子,火冒三丈的袁某立即到萝北县自然资源局举报赵某存在“盗采其宅基地沙子的违法行为”。
得知消息的赵某主动向县自然资源局讲明了事情的原由,县自然资源局经过核实后,对赵某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向袁某送达了《关于赵某挖沙行为不予处罚答复的告知书》。
袁某接到《告知书》后气愤难平,便向萝北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县自然资源局对“赵某盗采原告宅基地范围内的原沙一案”,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驳回了原告袁某的诉讼请求,袁某不服,上诉至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鹤岗中院刘晨霞法官在审理该起行政案件时发现,案件的源头在于赵某和袁某的纠纷,如果先去审理行政案件,不仅时间长,而且袁某的损失得不到赔偿,当事人也不会满意,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如果这起行政案件想要得到实质性化解,必须先从源头解决赵某和袁某的纠纷问题。当开庭时,法官通知赵某作为第三人参加了庭审现场,法官在与赵某沟通时,他意识到了自己错误很严重,对给袁某造成的损失感到非常愧疚,并表示愿意承担造成的损失。
在了解赵某的想法后,法官又与袁某进行了多次交流。袁某情绪一直很激动,也很气愤,于是法官从如何挽回损失的角度帮助他分析其中的得失,贴心的劝导让袁某放平了心态,期间也捕捉到赵某曾经有过想要购买他房子的想法。“如果借此机会把闲置的房屋变现对袁某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商机,同时也满足了赵某想要购买房子的想法。”法官从这个对双方都有力的切入点入手,进行了多次沟通,最后以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赵某与袁某达成庭外民事和解,对涉案房屋签订了《买卖协议》。达成和解后,双方对案件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袁某也主动撤回了对县自然资源局的上诉及起诉。
“门前挖错土,最后成房主”
看似是一个笑谈
实则是鹤岗法院
时刻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服务意识
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
把一起复杂的行政争议
实质性化解
令涉及的民事纠纷消在萌芽
问题解决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