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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进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
2024-06-07 09:10:55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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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不公开听证会让我耳目一新,了解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特别制度,让检察机关找准未成年人教育感化点,对症下药,以找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最佳处理方式。”5月8日,在参加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检察院涉未成年案件的不公开听证会中,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有感而发。

  建华区检察院依托“彩虹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三个结合”深入剖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成因,将社会调查与普法教育、司法办案、社会治理相结合,创新开展社会调查跨地域协作,做到打击犯罪、司法保护、社会治理有机统一,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特别制度做实做细。在社会调查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方面,“彩虹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坚持一站式办案,“一站式”办案中心集心理疏导、询问取证、社会调查、司法救助、预防教育于一体。在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时,积极进行普法宣传教育、释法说理,不仅向未成年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向未成年监护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内容,积极开展犯罪预防,提醒监护人注重家庭教育,以司法保护推动家庭保护,形成未成年人“双向保护”。一年以来,检察院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做到犯罪预防与治理并重。

  在社会调查和司法办案相结合上,彩虹桥未检办案组将社会调查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检察听证、帮教阶段等不同环节,全流程进行社会调查。办案过程中,不仅了解犯罪事实,还对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监护情况、心理性格特征、犯罪原因等进行社会调查。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居住地并不在本辖区的情况,及时开启跨行政区域社会调查程序,与当地检察机关异地协作,通过联合实地走访、调查询问等方式,综合研判涉案未成年人是否具备帮教条件。并邀请当地检察机关参与听证,发表社会调查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提升打击违法、预防犯罪的效果。一年来,共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疏导10次,通过同步讯问、询问对5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对9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帮助3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在社会调查和社会治理相结合上,坚持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在自行开展社会调查及委托行政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成长环境及经历、性格特点等情况开展调查过程中,针对个案发生的原因开展诉源治理。2023年以来通过该工作机制,针对校园监管漏洞等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份,以“我管”促“都管”,协同各方之力解决涉未成年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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