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9日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畅春松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周波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杰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继为宝泉岭人民法院院长;
孙学诗为建三江人民法院院长;
杨东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敬贤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莎莎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马文波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业闯为亚布力人民法院大海林人民法庭副庭长;
孟宪美为亚布力人民法院海林人民法庭副庭长;
郑薇为绥阳人民法院八面通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伟鹏为东方红人民法院院长;
黄静为东方红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刘金金为东方红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朱志一为鹤北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梅为鹤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沙世东为鹤北人民法院鹤立人民法庭副庭长;
詹兴国为双桦人民法院院长;
王一贺为沿江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睿为诺敏河人民法院院长;
何宏艳为诺敏河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董欣舟为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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