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奋斗》杂志刊发19篇稿件,全方位报道新时代新征程中全省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不断回应社会关切的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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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 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为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 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黑龙建设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近年来,黑龙江法院自贸区法庭(以下简称自贸区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加快建设开放龙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结合职能定位设立专业化审判机构
2019年8月,国务院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河市、绥芬河市三个片区划入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2019年9月,省法院根据三片区分布在三个地市,并跨中级法院地域管辖范围的实际情况,结合各片区特点及职能定位,向最高法院就设立自贸区专业化审判机构提出方案。2020年9月29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幸福人民法庭更名为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绥芬河市人民法院保税区人民法庭更名为绥芬河市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2020年12月29日,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挂牌成立。
自贸区法庭根据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准确对接省内各自贸片区特点及职能,积极回应自贸区建设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哈尔滨自贸区法庭探索建立的涉企商事类案快审机制入选黑龙江省自贸区发布的第五批20项省级创新实践案例,并被《人民法院报》刊载。黑河自贸区法庭“创新自贸区法庭司法保障新模式”入选黑龙江自贸区发布的第五批20项省级创新实践案例,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司法实践在第三届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上交流研讨。绥芬河自贸区法庭提出“强化精品战略、强化人才支撑、强化科技赋能,创涉外审判服务品牌”的“三强一创”工作方针,打造自贸区法庭服务品牌的先进做法被《人民法院报》报道。
二、坚持能动履职,多措并举赋能自贸区基层社会治理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自贸区法庭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工作部署,从“遇事找法”到“开门见法”,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结合区域特点,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哈尔滨自贸区法庭分别与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能力。黑河自贸区法庭积极邀请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参与调解工作,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推进“无讼品牌”建设,组织线上线下的村屯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工作能力和技巧。绥芬河自贸区法庭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事和行业调解组织共同创新发展,支持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运用仲裁、调解等方式诉前化解;设立涉外案件调解前置机制,促进事实清楚的案件调解结案。
开展访企问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哈尔滨自贸区法庭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普法宣传活动,吸引20多家驻自贸区企业参与,现场答疑,受到广泛好评。黑河自贸区法庭深入跨境电商产业园、互市贸易产业园等实地考察;制发《俄联邦法律服务手册》《边贸企业法律服务手册》,指导自贸片区边贸企业解决涉外法律问题。绥芬河自贸区法庭走访驻地企业5家,召开座谈会1次,为企业解决问题共计10件,应企业邀请开展员工普法教育宣传两次,助力提升自贸区企业员工法治意识,维护企业运行秩序。
延伸司法职能,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哈尔滨自贸区法庭制发《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从企业经营面临的风险等方面进行提示,并对相关风险提出合法合规建议。黑河自贸区法庭建立法庭智囊团,常态化听取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以及中小企业家的宝贵意见,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建言献策。
加强区际沟通,打造自贸区法庭“共同体”。2022年12月,黑龙江自贸区法院签署《司法合作协议》,内容包括跨域诉讼服务、异地远程庭审、委托协助送达等方面。依托哈尔滨自贸区法庭在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的优势,为黑河自贸区法庭、绥芬河自贸区法庭提供司法协作支持;依托黑河自贸区法庭、绥芬河自贸区法庭对俄合作的区位优势,为哈尔滨自贸区法庭提供对俄投资信息、政策法规方面的支持,通过区位优势互补,形成共享司法资源与创新经验的合力,带动黑龙江自贸区司法服务一体化推进。
三、深化府院联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贸区法庭依托与相关行政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形成府院联动工作合力,统筹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哈尔滨自贸区法庭与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新区行政审批局等单位会签《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与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签订《关于协力提升“办理破产”质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公司清算与破产案件繁简分流规程》,引导自贸区企业合规经营。黑河自贸区法庭与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签署《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合作备忘录》,向政务服务中心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期,由政务服务中心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绥芬河自贸区法庭依托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家单位密切配合,依法引导低效、无效经营主体有序退出,加速自贸片区“僵尸企业”出清。
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哈尔滨自贸区法庭与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构建“法院+审批局”联合档案查询模式;设立“破产立案窗口”“保护中小投资者绿色通道”,全面提高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案件办理工作质效,已提供办理服务700余件。黑河自贸区法庭制发《关于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试行)》,绥芬河自贸区法庭制发《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意见》,涵盖诉讼服务、审判执行、诉源治理等方面内容。
积极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哈尔滨自贸区法庭设立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巡回审判点,满足入驻哈尔滨片区各类市场主体的涉外(涉港澳台)司法需求。黑河自贸区法庭与片区管理委员会达成为辖区内的涉外企业或有意向到自贸片区投资的外资企业,对应提供本国及俄罗斯相关法律指引的合作方案;隔江开展跨境法律服务,针对俄罗斯投资人想要到黑河进行投资的情况及时开展“云上法律咨询”,坚定境外投资人来黑龙江省投资的信心;制定《跨境电商基层服务站工作方案》,与黑河市商务局进行紧密合作,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全面了解国外业务的法律要求和商业规范。绥芬河自贸区法庭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仲裁法院签订《司法互助协定友好备忘录》,在法律研讨、互助送达、文化交流等方面达成共识,借助外事平台探索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仲裁法院及绥芬河市外事处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促进国际司法合作交流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