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
是全国生态日
黑龙江七家法院
齐聚鹤城
共建国际重要湿地
司法保护联盟
近日,由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倡议,哈尔滨、佳木斯、双鸭山、鸡西、农垦、林区等七家中级人民法院齐聚鹤城,就加强黑龙江省境内的扎龙、兴凯湖等12块国际重要湿地开展司法协作,构建国际重要湿地生态司法保护联盟工作进行座谈研讨,签署《黑龙江省国际重要湿地生态司法保护联盟协作框架协议》。
黑龙江省湿地面积514.3万公顷,位居全国第三位,拥有扎龙、兴凯湖等12处国际重要湿地,数量位居全国之首,这些国际重要湿地已经成为我国乃至世界濒危鹤类等珍稀鸟类的主要栖息地。齐齐哈尔等七家法院通过建立司法协作联盟,以黑龙江省12个国际重要湿地为辐射,筑牢生态修复红线,建立行之有效的湿地司法保护机制,形成“保护-治理-修复”生态资源保护链,推动环境司法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
联盟单位探索搭建跨区域的协作交流平台,在案件线索移送、裁判文书送达、案件协助调查、被执行人查找等工作中加强协作,合力保障联盟成员单位涉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及时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建立湿地生态环境司法实务研究平台,加强信息沟通、数据共享,积极分析研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的发案特点和规律,统一生态环境案件司法裁判尺度,提升各成员单位参与环境治理的能力与水平,共同探索适合东北地区,特别是适合黑龙江生态发展的湿地司法保护机制。
国际重要湿地司法保护联盟的建立,是黑龙江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部署要求的有益探索,提出了湿地保护的龙江法院新方案。
齐齐哈尔等七家法院
将始终坚持省法院
“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
通过定期会商沟通联络
跨区域协作办案
信息合作共享
案例交流等机制
用最严格制度
最严密法治筑牢
湿地生态安全一体化屏障
为守护生态美好
生物多样的大美湿地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