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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出台《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2004-02-06 19:20:3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电视台 作者:
东北网2月6日电 《黑龙江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今天出台,《预案》对禽流感疫情监测与报告、疫情确认和分级、疫情控制与扑灭作出了明确规定。
《预案》规定,禽流感疫情的监测机构由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国家在我省设立的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组成,各级防疫组织设立疫情测报员,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疫情监测网。各级监测机构应制定禽流感监测方案,对辖区开展经常性的流行病学调查,对种禽场、养禽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以及从国外、省外引进的禽类定期进行监测,每次检测的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一。
《预案》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可疑高致病禽流感疫情时,都应立即报告。县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或发现可疑疫情后,应立即派人赴现场,采取防疫措施,并在两小时以内上报市地级和省级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
《预案》规定,一旦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快速封锁,严格捕杀,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以疫点为中心,半径三公里范围内为疫区、五公里范围内为受威胁区。要捕杀疫区内的所有禽只,对所有病死禽、被捕杀禽及禽类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禽类的排泄物、污染的饲料、垫料和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和场地进行彻底消毒。
《预案》要求各级财政保证禽流感应急防治资金,对疫区捕杀禽只、免疫接种疫苗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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