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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期内要换没货 要退太亏 一消费者起诉正阳家电
2004-03-19 05:00: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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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9日电 哈尔滨市民刘先生于2001年8月在正阳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29英寸乐华牌彩色电视机,因出现故障,在保修期内修理了两次,仍没修好。最后正阳家电商场以厂家“黄”了,商场没有同型号、同规格商品为由拒绝给刘先生换货,退货可折价为470元。难以接受事实的消费者刘先生将正阳家电商场起诉到了法院。

    据刘先生介绍,2001年8月31日,他在正阳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29英寸乐华牌彩色电视机,型号是R29T88NE,价格是2180元。2003年10月,该电视机的遥控器无法执行正常操作,电视机的控制面板失灵,刘先生先后两次到正阳家电商场售后维修部维修遥控器,但维修后遥控器仍无法执行正常操作。维修人员又检查了电视机,发现是电视机出现了问题。维修人员先后对刘先生的电视进行了两次维修,最终仍没有修好。工作繁忙的刘先生被这台电视折腾得身心疲惫,同时对这台屡修不好的电视机也失去了信心。

    2004年1月,刘先生来到正阳家电商场要求换货,被该商场拒绝。刘先生到南岗区消协寻求帮助,但因拿不出商家已进行两次维修的记录证明而未被立案。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先生想出了一个办法,带着录音设备再次来到正阳家电商场售后维修部取得了录音证据。现在,刘先生已正式将正阳家电商场诉至法院,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记者为此采访了正阳家电商场负责售后服务的任经理,他承认对刘先生的乐华牌电视机进行过两次维修都没修好的事实,但否认未向刘先生出具维修记录。任经理强调,在此事的解决过程中商场一直遵循有关规定,因厂家“黄”了,商家也无法生产同型号、同规格的电视机给消费者换货,消费者又不接受折价470元的退货处理,就只能继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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