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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考核标准合理安置 绥滨县探索干部“能下”途径
2004-06-02 10:05:2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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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绥化6月2日电几年来,绥滨县针对困扰干部“下”的难点问题,把明确标准、科学考核、合理安置和适当激励作为重点,积极推行了以《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和《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为主体的干部制度改革。

    一是建立了科学的干部实绩考评标准。完不成工作目标的,按照《绥滨县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给予调整和处理。二是改进了干部考察手段。出台了《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试行办法》和《差额考察干部办法》等制度,实现了静态考察与动态考察相结合,软指标考核与硬指标考核相结合,单选模式与差额选拔相结合,独立评价与综合比较相结合的“四个转变”。三是完善了干部预警和惩处机制。推行《干部谈话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诫勉制度》,对干部的个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进行防范和纠正;设计了经济责任交接书,使离任的“交”得清楚,新任的“接”得明白,5名部门领导由于经济问题被降职或退长当员;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全县有25名科级干部引咎辞职,12人被责令辞职。

    在“下”的干部安置上,绥滨县在实践中探索出四条途径:一是亮“牌子”,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警示教育促其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降职或免职。几年来,158名科级干部被诫勉谈话,9人经警示教育拒不改正被降免职。二是降“格子”,对工作能力差或缺乏事业心的干部,视情况降职或降级使用,54名科级干部被调整到下一级职位。三是摘“帽子”,对群众意见大、考察中认定不称职或“一票否决”的干部,按照制度予以免职,22名科级干部因上述原因被免职。四是改“路子”,对年轻有发展潜力、但工作经验不足的,调整岗位后培养锻炼的16人。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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