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6月3日1日起,哈尔滨市各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完全执行医疗救助政策,都开设了低保门诊、低保病房,按政策收治低保病人。
两天来,据各医院部分统计,共收治近30名低保人员。哈市第四医院近两天收治20多人,人均减免30元诊疗费。其中,2人收治入该医院低保病房住院治疗,20人在门诊静点诊疗。
区区都有救助医院
实行基本医疗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相结合。基本医疗救助医院全市除松北和呼兰区外,每区至少一所。大病医疗救助医院有4所,分别是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传染病院和市结核病院。定点医院难以确诊或治疗的可转院治疗。
基本医疗救助最低50元补贴
基本医疗救助实行分类限额补贴,每人每年人均补贴最高120元,最低50元。在就诊时,免收挂号费,门诊诊察费减半,处置费减10%,住院费减20%,单项价格百元以上和以下的辅助检查费分别减免20%和10%。基本医疗定点医院对26个手术病种实行最高限价收费,收费确定标准为本医院近3年该病种平均收费减免20%,并向社会公示。
六种疾病享受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限定病种,6种疾病可享受救助:尿毒症定期血、腹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并化疗或放射治疗;严重传染性肝炎、肺结核;急性白血病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急性心力衰竭和心肌梗塞;脑中风急性期。
大病医疗救助实行审核制,当年个人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救助最高8000元,最低5000元。
新闻背景
日前,哈尔滨市政府出台《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医疗救助暂行规定》,决定从6月1日起,对全市未参加医保的城市低保人员进行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