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9日电 哈市某制鞋厂的会计刘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单位发放给已死亡职工的家属的遗属费7515元。日前,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现年52岁的刘某是哈市某制鞋厂退休办的会计。在其任职期间,一直负责给本单位已死亡职工的家属发放每人每月30元的遗属费。有些家属按月领取遗属费,有些家属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领取或根本不要这笔钱。刘某见有人没领遗属费便心生邪念,找人私刻假名章,于1997年2月至1999年5月其间,先后几十次采取替人签名和代盖名章的手段,将长期无人领取的遗属费据为己有。两年多共贪污7515元。刘某拿着贪污来的钱花天酒地,7000多元不久就被他挥霍一空。2003年10月,一死亡职工的家属来补领遗属费时,发现自家的遗属费已被人领走。该单位领导得知情况后,报了案。后刘某被公安机关逮捕。
日前,刘某被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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