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9日电 运输公司新上任的经理认为承包合同不合理,因而对11万票款迟迟不予结算,引发了车主与经理间的矛盾———
贷款64万元,买了三台客运车,依安县居民蔡树清与依安县道路运输公司签订了客运承包合同。可开工没多久,运输公司就开始拖欠她的票款,半年里共拖欠了11万元。她在与公司经理协商此事时发生冲突,被经理砍伤。
6月27日,蔡树清向依安县法院提起诉讼,追讨依安县道路运输公司欠她的半年票款,并请求依法追究公司经理刁国友砍伤她的刑事责任。记者来到依安,了解了这一事件的经过。
半年拖欠11万票款
蔡树清是依安县道路运输公司承包处的一名业户。2003年8月15日,蔡树清与运输公司签订了“依安———齐齐哈尔”和“依安———哈尔滨”的线路客运承包合同。此后,蔡树清押上全部家当,贷款64万元,买了三台客运车开始运营。
按照规定,蔡树清的车在哈尔滨和齐齐哈尔客运站接运旅客,票款由两个客运站代收,依安县道路运输公司每个月到哈尔滨和齐齐哈尔客运站为蔡树清结算一次票款,然后扣除各项费用后,将票款返给蔡树清。但自2003年11月开始一直到2004年4月,运输公司结算回来票款后,却以种种借口不给蔡树清结算。从蔡树清手中的票款结算收据来看,运输公司共有11万元的票款没有与蔡树清结清。由于蔡树清每月要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在东挪西借5个月后,蔡树清再也没钱还贷了。如果错过偿还时间,过一天便要多加100元的滞纳金。无奈之下,蔡树清来到依安县道路运输公司要求结算票款以解燃眉之急。
5月16日早上,蔡树清来到运输公司等着找经理刁国友结算票款。不久,刁经理来了。蔡树清追着他哭诉:“刁经理,你把票款先给我结一部分吧,好让我先把客车的贷款还上。还有,我大姑姐得了癌症,现在还处于危险期,我实在是没办法才来找你啊。”据蔡树清讲,刁经理当时同意先结一部分,并在金额为2.8万元的结算单上签了字,然后告诉她:“去会计那儿领钱吧!”
当日13时左右,蔡树清的丈夫去会计室取钱。没想到,会计却告诉他:“刚才刁经理给我打过电话了,说先得把你的管理费扣了!你能拿到手的钱只有几百元。”蔡树清的丈夫问会计:“运输公司欠我家十多万元不给,有多少管理费不够扣的呀,非得在这2.8万元里扣?”
在经理家门前被砍
据蔡树清讲,5月16日20时,她回到家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给刁经理打手机,可对方已关机。她与丈夫、儿子一起来到刁国友家。在刁家门口,她碰到刁国友的儿子在外边玩。得知刁家有人后她马上上楼敲门。敲了一会儿,刁国友的妻子在屋里大声说:“你有什么事找刁国友?他不在家,你明天去公司找吧。”蔡树清在门外苦苦哀求:“明天还贷款就来不及了,我大姑姐的药费还等着用钱,求求你开门吧,我知道刁经理在家。”可任凭她怎么哭求,门里就是没动静。
蔡树清的丈夫因为与别人约好去吃饭,便和孩子先走了,留下蔡树清一个人坐在门口等。过了几分钟,蔡树清听到有开门声,便站了起来。“我以为是刁经理放我进屋呢。结果刁经理一看是我,将我推出门外,接着就是拳打脚踢。我被打得直往楼下跑,高跟鞋的鞋跟都跑掉了。”跑到楼门外,蔡树清看刁经理没追出来,以为没事了,就停住大口地喘着粗气。这时,她看到丈夫和孩子走得不远,就想把他们喊回来。“可还没等我喊,不知道怎么的,刁经理忽然拎着一把菜刀跑了出来,向我一阵乱砍。我大声呼救,当时一刀正中脑袋,血一下子就喷了出来。”
据蔡树清的丈夫介绍,他和孩子听到妻子的呼救声,便奔回把刁国友的刀夺下,并与儿子一起把刁国友扭送到依安县依安镇第二派出所。
记者在依安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访时了解到,蔡树清的头部有一条长达8厘米的伤口,医院给蔡树清的诊断为:头面部外伤,头皮裂伤,脑外伤Ⅰ级。
砍人者被拘留12天
蔡树清被砍后,这期间又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刁国友在依安镇第二派出所待了不到24小时,便被保出来,可是刁国友并没有上班,而是住进了县第一人民医院,与蔡树清住在同一楼层的病房。蔡树清的母亲在病房一边看护女儿一边流泪,老人先后找到县公安局和一位县主管政法的副县长,总算讨来一个说法:刁国友砍伤他人被公安局拘留12天。
采访时,记者见到了经理刁国友。他问记者:“你看我像拿菜刀砍人的人吗?”记者问:“那么公安机关拘留你的理由是什么呢?”刁国友说:“我砍人全是让蔡树清给逼的。”
据刁国友讲,蔡树清有事情不在单位解决,却跑到他家里闹,还一边踢他家的门一边骂。“我让妻子打电话报警,估计警察该到的时候,我就开了门。可蔡树清没经允许就往屋里闯。”刁国友承认,当时自己没说好听的,双方就打到了一起。对拎刀追砍蔡树清的事情,刁国友解释说,蔡树清被打后说要报复他的孩子,当时孩子正在楼下玩,他就回屋拎着菜刀追出去了。由于自己太冲动,才犯了错。刁国友告诉记者,他从刀砍蔡树清的事件中看到了希望,他在住院期间,全运输公司的职工都到医院看望过他,这证明职工们对他的“正义”很支持。
蔡树清被砍事件由依安县依安镇第二派出所进行了处理。记者前往采访,该派出所教导员称,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详情不便透露。但他在闲谈中说,据派出所调查,此案只是普通的治安案件。刁承认砍人了,但他称自己也被打伤了,到底受了什么伤,要看法鉴的结果。现在被砍的人说自己被毁容了,是不是真的毁容,也要等医学鉴定,而且毁容事件的医学鉴定要在4个月以后才能做。现在,派出所只能对刁国友进行拘留。在刁的拘留问题上,县里的领导有具体的意见。
运输公司为何不还钱?
记者采访刁国友时,刁国友一口否认运输公司欠蔡树清的钱。刁国友说,运输公司虽然有一部分票款没有与蔡树清结算,但蔡树清也欠运输公司的管理费。
蔡树清在采访中拿出一份她2003年8月与运输公司签的合同。按合同规定,蔡树清每年向运输公司交管理费3750元、车辆折旧费5000元,运输公司为蔡树清代办各种保险,但每年年底运输公司要返还车辆折旧费。刁国友说,蔡树清手中的这份合同是他上任之前签的,合同条款不合理,他要求与蔡树清重签合同,蔡树清不同意,所以在收取管理费等问题上一直达不成协议。公司不是不同意与蔡树清结算,主要是蔡树清不同意按公司的要求扣管理费。刁国友说,只有蔡树清接受新管理费用的规定才能与她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