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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在线:万亩耕地为何得不到政策补贴?
2004-07-12 10:20:21 来源:三农在线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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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7月12日电 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今年加大了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以免交农业税、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为主要内容的“一免两补”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和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种粮积极性。根据规定,这些优惠政策涵盖了全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国有农场、林场职工、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然而,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所属的300多万亩耕地却与优惠政策无缘,10万多名从事农业生产的林场职工不解地问:“我们种地为啥还交钱?”

    三农在线报道,黑龙江省森工总局下辖40个林业局,面积占到了黑龙江省的四分之一,共有多种经营用地386.2万亩,其中速生丰产林熟化耕地340多万亩。

    对于这些耕地为何得不到政策补贴,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的观点是:省政府支农政策中提到的林场是指地方林场,不包括森工总局。林区内的耕地是林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不能享受中央1号文件政策,应在2010年前退耕还林。总局森林资源管理局明确答复:“森工林区未计税土地不适合向省政府请求享受政策补贴。”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为什么不积极争取支农优惠政策,而是主动将自己划到政策外呢?

    林区耕地是森工总局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如果申请政策补贴,将承包费按照农业税的标准予以免除或降低,会失去一大笔收入。340多万亩耕地,按去年的标准,总局要求每亩收入不少于40元,据此计算总收入可达1.3亿多元。

    以亚布力林业局鱼池经营所为例,这个所共有职工320人,其中一半以上都转岗务农,以种地为生。自1999年开始,年年交“土地费”,旱田每亩53元,水田每亩64元,今年的标准没有减,职工们拿着中央1号文件和省政府的规定要求减免承包费,却没人给他们减免。经营所负责人对记者说:“今年局里给我们所下达了90多万元的任务。收不上来,我们当头头的也不好办。所以,只得采取点办法,就是死看死守,不交租就不让种地。至于这钱怎么用我们也不知道。”

    据知情者透露,不让林区耕地享受政策补贴的另一大隐情是:林区内不能有耕地。黑江省森工系统耕地的产生有许多历史原因,但不论是旱田还是水田,在森工系统都不能叫耕地,只能叫宜林地,或多种经营用地,因为按规定林区内不能有耕地,承认这些耕地就意味着林地流失,虽然这些耕地年复一年地耕种着。

    黑龙江省粮食直补有一条原则是有税有补、无税无补、直补到户。但对一些未交农业税的多采取了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理的办法。对发包给农民耕种,以前没有计税的土地,虽然原则上不予补贴,但要求“切实采取措施降低承包费,力争使2004年承包费总体降低水平不低于直接补贴数额”。今年黑龙江粮食直补的标准为平均每亩13元,水稻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如据此标准降低承包费收入将大大缩水。

    今年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实际播种面积为314万亩,为收承包费职工和林业局产生了许多矛盾。森工总局的土地中有少量交过农业税,该省财政厅对这部分土地给予了补贴,但林业局却没有下发,原因是这少量的农业税是有的林业局象征性代交的,没有据实征收,现在无法落实到具体地块。

    森工系统种田职工认为,中央和省里的优惠政策是针对所有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不应当将林区种地职工排除在外。享受不到优惠政策必然使他们种地成本增加,综合效益下降。林区耕地虽然不属于基本农田,但应承认耕种的基本事实。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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