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7月24日电 记者23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日前确定国有工企搬迁改造办法,按规定,企业危房比例达到40%以上,对安全有影响,经治理仍不达标的,需易地搬迁。据了解,企业通过土地出让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置等改革成本及新厂建设投资,专款专用。
据介绍,此次我市规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工企,应当搬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功能格局有影响的,或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划,严重污染城市环境的。
———经认定,企业危房比例达到40%以上,对安全有影响,经治理仍不达标的。
———不能发挥土地资源效益,通过搬迁改制、改组可获得最大土地效益,解决职工安置费用的。
———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实施技术改造项目,需改扩建厂房面积达到原厂房面积一半的。
———实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征用企业土地的。
据介绍,企业搬迁方向,原则上迁至三环路以外规划工业区域。重新选址应当安排在工业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开发区、科技园区和专业工业园区。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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