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职工工资卡钱没了 单位被判赔偿
2004-08-06 16:55:45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哈尔滨8月6日电 单位给徐女士在银行办理的工资存折账户被人冒领,划走了2790元。法院判决,单位承担责任,赔偿徐女士2790元。

    2001年11月8日,元件三厂发给退休职工徐女士两本工资储蓄存折,并告诉她以后取工资就用这本存折,随时可以在银行取。今年1月12日,徐女士去银行取款时才发现其中一本存折被人用“卡”分五次取走2790元。徐女士回想起当年单位给自己存折时,并没有相应地发给自己配套的记账卡,遂找到所在单位询问。单位财会负责人也表示当时没有给其配套卡,并给其出具证明。法院认为,元件三厂应对该卡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判决元件三厂赔偿徐女士2790元。

责任编辑:隋洪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