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8月17日电 8月13日下午,哈市居民李云中与母亲一起来到哈市公安局道里分局,他们要求该局经侦大队给个明确说法,即李云中到底是不是诈骗嫌疑人,他有没有被警方立案侦查。
李云中与母亲的要求缘于一桩经济纠纷案。李云中此前状告哈市商业银行,要求赔偿他在银行丢失的19万元存款。银行到公安机关举报李云中有诈骗嫌疑。法院以诈骗案正在侦破之中为由,中止了对此案的审理。丢了巨款要不回,反而成了嫌疑犯,这让李云中愤愤不平。
19万存款不翼而飞
据李云中介绍,2003年6月13日下午,一位自称叫刘力的男子到哈市某商场他卖箱包的摊床前洽谈订货。这位男子说他在某大学后勤处工作,为了给老师买纪念品,想选择一家卖箱包的摊床订些货。
第二天上午,刘力又来了,并与李云中进行了详谈。刘力说他看中了一款皮质公文包,单位想订300多个,看能不能优惠一点。李云中称可以给些适当优惠。隔了一天,刘力打电话给李云中,要他带着样包、营业执照到学校来一趟,学校后勤黄主任要看货。当时正值非典时期,大学多在封校,刘力特别嘱咐李云中带着身份证好办学校的入校证。在学校门口,刘力接过营业执照和身份证看了看,然后告诉李云中:“学校的副校长给黄主任推荐了一个卖包人,黄主任正在与卖包人谈着呢。”过了一会儿,刘力接了一个电话,然后对李云中说:“黄主任不好驳人家面子,你先回去等我电话。”
6月17日8时许,李云中接到了刘力的电话:“黄主任已经决定用你的货,你在店里等着。”不一会儿,刘力就来了。他说学校要定967个公文包,并与李云中商定每个包180元,在此基础上每个包再加20元劳务费,总货款为19.34万元。但刘力说有件事情他很为难:“黄主任怕你没实力,把我们单位的钱弄到手改作其他用途,所以不能马上打款。”刘力建议李云中到商业银行开个账户,存入订货的等额货款,然后拿着存折让黄主任看看。李云中认为刘力的建议可行,但手中没有19万现金,刘力让他先开户再说。李云中拿着100元钱到商场斜对面的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东兴储蓄所开了户,并办理了附属储蓄卡。据李云中介绍,他开户回来后,刘力把存折拿去看了看。当时店里来了不少顾客,李云中忙着与顾客说话。这时,刘力接了一个电话,然后将存折还给了李云中。
6月18日上午,李云中与父亲一起拿着钱来到哈市商业银行东兴储蓄所。存钱的时候,李云中的存折失磁了,根据银行的要求,李云中填了张《储蓄特殊业务申请书》,办理了重新写磁手续。由于先前存入了100元,李云中按刘力的要求又存入了19.33万元,然后打电话告诉了刘力。刘力说黄主任出去吃饭了,他下午再过来取存折。等到下午,李云中一次次地打刘力的手机,但刘力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次日,李云中给刘力又打了一天的电话,刘力的手机还是没有开机。20日上午,李云中决定取回存在东兴储蓄所的钱,他递上存折,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存折里只有44.3元。
储户状告商业银行
明明在银行存入了19.34万现金,怎么会只剩下44.3元呢?
李云中怀疑6月18日银行重新写磁出了问题。经银行核对,李云中手中的存折与储蓄卡不是一个账户。经调查,储蓄卡里还是先前存的100元,而存折上的19万多元已经在李云中存钱的当天被人用储蓄卡在几个商场的金银饰品柜台处消费了。闻此消息,李云中当时惊得目瞪口呆。他马上到道里公安分局兆麟派出所报案。
兆麟派出所民警蓝伟钧带着报案人一起来到东兴储蓄所。从东兴储蓄所调出的李云中储户资料看,在2003年6月17日一天中,共有两个叫李云中的人在哈市商业银行各存了100元钱,但两人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截然不同。其中一个李云中家住哈市南岗区,另一个李云中的家庭住址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镇,哈市的李云中身份证号是23010371xxxx061,浙江省嘉兴市的李云中身份证号是33100168xxxx295。
哈市李云中的钱怎么存进了浙江嘉兴李云中的账户呢?哈市李云中认定这都是刘力在捣鬼,刘力办了一张名字、金额与自己完全相同的存折,然后将存折调包,用储蓄卡将钱取走。经兆麟派出所调查,某大学根本没有刘力这个人,后勤黄主任也是子虚乌有,浙江嘉兴李云中的身份证也是伪造的。
据公安机关调查,6月18日之前,刘力在哈市还诈骗了另外三家个体业户,一户被骗走两万元,另一户因某种原因没受骗,还有一家对刘力的话产生怀疑,在存折里根本就没有存钱。警方对这三起案件还在调查中。
李云中根据公安机关调出的自己的储户资料发现,哈市商业银行东兴储蓄所在他被诈骗的事情中负有责任。浙江嘉兴的李云中的身份证是假的,银行不该凭假身份证办理开户手续。2003年6月18日自己在东兴储蓄所办理重新写磁手续时,银行没有严格核对自己的身份证号和账户号码,致使自己受骗。
2003年8月,李云中一纸诉状,将哈市商业银行告上了法庭。
储户被疑诈骗
在道里法院的审理中,银行办理重新写磁是否存在过失成了法庭辩论的焦点。
哈市商业银行认为自己在给原告办理重新写磁过程中没有过失。银行说自己是严格按照《商业银行储蓄业务操作规程》办理重新写磁手续的,当时让原告出具了身份证与其本人进行了核对,并让原告输入需重新写磁的存折密码,然后由微机自动完成了写磁。
李云中说,既然银行说自己是按照《商业银行储蓄业务操作规程》办理重新写磁的,那银行就应该出示《商业银行储蓄业务操作规程》,看看到底有没有违反这个“操作规程”,但银行却没有出示这个“操作规程”。假李云中的储户资料上,地址、身份证号码与原告都是不同的,银行只核对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密码,却不看身份证住址与身份证号,这无疑是银行的疏漏。
辩论中,银行说自己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李云中本人也是诈骗案的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侦查结果出来之前,建议法院中止审理。据李云中介绍,哈市商业银行的报案理由是,李云中的存折密码与假李云中的存折密码相同。银行认为,如果李云中本人不参与作案,犯罪嫌疑人又怎么知道他的存折密码呢?
2004年1月19日,哈市道里区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认为李云中与哈市商业银行储蓄合同纠纷案涉嫌刑事案件,决定中止审理该纠纷案。
公安局:涉嫌诈骗证据不足
为了进一步了解李云中相关案件的情况,记者到哈市商业银行采访。一位姓于的同志说对这个案件的细节他并不了解,建议记者去案件发生地道里支行问问。
记者在道里区地段街114号找到了东兴储蓄所事发时的位置,但该储蓄所已经搬到地段街15号的地段支行了。在地段支行,据一位姓韩的负责同志介绍,原东兴储蓄所的人都没分到这里,案子的情况她不清楚。对银行办理重新写磁是否要核对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她不能回答这样的问题。记者在兆麟街商业银行华美支行得到明确答复:存折失磁重新写磁时,不但要核对身份证照片,还要核对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
李云中告诉记者,他现在迫切地要求公安机关对他是否涉嫌犯罪给个说法。
8月13日下午,记者随李云中及其母亲一起来到道里公安分局,该局经侦大队的领导答复说,公安分局对此事准备出具书面证明,即李云中涉嫌诈骗一案证据不足,因此不予立案。
这下李云中心里多少有了点底儿,他期待着法院能重新审理他与银行的储蓄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