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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部门有关人士:哈市暂无小房换大房优惠政策
2004-08-20 05:40:4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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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0日电 近日,北京市出台鼓励个人换购住房新政策,居民卖了小房换大房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得知这一消息后,哈尔滨市民极为关注,并向媒体咨询。记者今天从哈市房产住宅局了解到,哈市还没有对居民自有住宅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目前也没有鼓励个人换购住房的新政策。

    据了解,北京市新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市民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的销售额,那么现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免征;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现住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现住房销售额的比例,享受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据哈市房产住宅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哈市居民私有住房进行交易时主要需交纳手续费、登记费、契税等3种费用,最近没有小房换大房等鼓励个人换购住房的新政策。不过哈市从2000年开始,已经将手续费从按交易额的0.5%收取变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收取,相当于每笔交易降低了几百元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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