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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今年1至7月交通事故4357起 死亡1269人
2004-08-20 05:53:4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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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0日电 记者19日在黑龙江省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1月至7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等4项事故指数全面下降,其中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20%。但是入夏以来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

    据了解,今年1月至7月,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357起,死亡1269人,受伤4210人,直接经济损失223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2.61%、2.08%、23.43%和5.79%。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共发生30起,死亡115人,同比分别下降16.67%和16.06%。

    但入夏以来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发生变化,交通事故出现上升势头,仅6月21日至7月20日一个统计月份,全省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8起,死亡29人,受伤51人,同比分别上升14.29%、16%和5.56%。

    6月22日23时许,哈市太平区民主乡居民张天雨驾驶黑A46746号捷达轿车在301国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尚志市辖区时,因超速行驶撞到因故障停放在路边的辽H03001号解放平头货车尾部,造成当场死亡3人、受伤1人、车辆重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6月23日4时许,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居民姜义驾驶农用货车去国营“八五五”农场,当行至勃密公路七台河市辖区时,驶入前进方向右侧路基下,撞到路旁大树上,造成当场死亡4人、受伤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7月19日14时30分许,黑龙江省成套设备局职工王涛驾驶面包车沿301国道由牡丹江市向绥芬河市方向行驶。当行至穆棱市寇河沟大桥时,与对向驶来的一辆大客车迎面相撞,造成7人死亡、14人受伤。

    警方分析1月至7月发生的交通事故发现,机动车驾驶人主观违法是造成事故高发的主因。在导致人员死亡的事故中,超速行驶的原因占比例最大,其它占比例较大的依次为酒后驾车、违规超会车、不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违法转弯、违法装载。

    在今后的交管工作中,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以整治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不遵守交通信号、强行超会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工作重点,以监管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事故多发路段以及流量较大且秩序混乱的县乡道路为重点,通过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使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使路面交通秩序得到较大改善。

    据悉,在下一步的交通整治中,省交警总队有望为省级治理路段配备移动测速取证仪器,针对超速行驶发生的规律及特点,加大巡逻密度,设立流动监测站严厉整治超速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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