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8月24日电9月起,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将聘请人民监督员,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及拟不起诉的案件实施监督。
监督员在任职3年期间,可对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及拟不起诉的案件实施监督。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监督员有权了解案情,听取检察官的法律说明、向检察官提问,还可听取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有关陈述。如发现检察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人民监督员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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