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图片新闻
搜 索
市建委出台四项措施严防事故
2004-08-27 04:28:19 来源:哈报新闻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本报讯(记者 金鑫)8月份以来,我市发生了多起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为此,市建委昨天推出四项措施,以严防建筑施工不安全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其中因抢工期酿成的安全事故最高将罚款50万元。

    据了解,这四项制度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而推出的全方位限定措施。其中,市建委给伤亡事故制定了严格处罚制度:对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发生伤亡事故的建设单位罚2万—5万元。对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工期,造成伤亡事故的,罚建设单位20万—50万元;对未严格执行安全监理制度,发生伤亡事故的监理公司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对注册执业人员在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经理将给予终身不予注册的处罚;对施工单位未按照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的给予停业整顿,项目经理5年内不准执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终身不准执业。

    另外,四项措施还首次设立了伤亡事故约谈制度。该制度要求,凡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法人都要接受建设安全主管部门的约谈,汇报事故发生原因、处理情况和所采取的整改措施。业内人士称,该措施将保证伤亡事故的妥善处理。

    四项制度还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措施费用方面对施工企业做了限定。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