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31日电 经省政府批准,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在新的收费办法中,黑龙江省对农村学生的收费大幅度减免,农民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一费制”规定,全省各地在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只向学生收取一次费用。“一费制”主要包括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和冬季取暖费。对于学生在校期间的住宿费以及必要的服务性代收费项目另行规定。
为保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一费制”收费办法特别规定:对21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64万名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其它地区农村学生的杂费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免10元钱。调减后,农村初中学生的杂费标准是90元、小学是60元,全省253万农村学生将少交杂费7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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