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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人掉沟受伤 施工单位赔偿两万元
2004-09-01 15:33:04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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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9月1日电 道路施工挖沟,虽有警示标志但灯不亮,致使骑车人摔入沟中受伤,日前二审法院判决施工单位赔偿受害人2万元。

    去年9月的一天半夜,家住阿城市的赵某骑助力车沿阿城市糖机路从东向西行驶,当行至体育路与解放大街路口时,掉进了某建设公司为完成阿城市中心区燃气管道所挖的煤气管道沟中,赵某当场摔昏,后被路过的行人送至阿城市中医院抢救。目击者向交警队报案。经市法院司法鉴定,赵某伤为10级残。赵某将施工单位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建设公司在正使用的通道上施工,虽设有警示牌,安有照明灯,但夜间灯不亮,没有起到警示作用,没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注意义务,构成地面施工侵权,判决赔偿原告赵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牙齿镶复费等近2万元。判决后,建设公司上诉,对警示照明灯不亮等事实予以否认。市法院认为其上诉请求证据不足,于日前终审判决驳回其上诉。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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