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佳木斯9月3日电据黑龙江人口计生委办公室消息称,佳木斯市七部门联合出台七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一、独生子女父母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诊的,免收挂号费。
二、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生活确有困难的个体业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当减免管理费。
三、各级中小学校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家庭子女入学酌情减免学杂费;坚持开展“一帮一”、“青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特困家庭的独生子女解决学习上的困难,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四、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自主创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五、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重点为特困群体和弱势群体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在办案过程中,对独生子女尤其是独女家庭优先受案、优先代理。
六、在扶贫开发中,做好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工作,在同等条件下,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尤其是独女家庭,在项目、贷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扶助。
七、城镇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特困家庭可优先申请低保,农村受灾户中的独生子女家庭优先给予救济。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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