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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私人侦探在行动
2004-09-13 13:21:1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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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9月13日电 8年前,中国第一家“私家侦探”在上海创立。如今,北京、南京、成都、哈尔滨等大中城市的“私家侦探”以“调查事务机构”的名义,公开或隐蔽地存在于人们生活中,并且发挥着各种各样的作用。

    调查公司、私人侦探……这个游走在社会与法律边缘的特殊群体,在人们眼中一直罩着神秘的面纱。他们可谓神通广大,跟踪、找人、打假……换句话说,只要你出钱,私家侦探都可帮你搞定。可以说,私家侦探所接的业务涉及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他们的生活、工作又是怎样 现代的私探们也像小说中的福尔摩斯一样神秘而又风光吗?

    帮人讨债严禁动武

    30岁的小周是一家调查公司的“职工”,他在工作中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他向记者讲述了一次帮人讨债的经历。

    今年6月,一位尹女士找到公司,想让他们帮助讨些钱,目标是她从前的一个雇主。原来,尹女士曾在哈一百周围某快餐厅租摊位卖小吃,当时和快餐厅的出租方颜先生签了一年的合同,并交了10000元押金,可还没到期,这位颜先生就将餐厅关了,尹女士和其他业主的押金也就石沉大海了。

    听到这种情况,小周按照公司的部署,和尹女士一同来到颜先生家要钱。原计划,让同行的三位女士进屋去要,如果要不到,就出来在门口等,用“磨”的方法要钱。但几个人进去后一个多小时了也没动静,等在外面的小周有些着急,害怕几位女士在屋里出事,便也敲门进去了。

    一看来了这么多人,颜先生很生气,说:“你们这么多人到我家想干什么?”随后便叫来两个人,把小周一顿暴打。公司其他同行的人立即到派出所报了案,小周被诊断为轻伤,在公安医院躺了一周才出院。

    小周说,公司有纪律,替人要钱要以说服为主,而且打人是犯法的,如果出事就报案。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报案后,派出所的民警说,谁叫你上人家去要钱了?谁给你的权利?人家打你也属正当防卫。小周委屈极了,“我去他家是为了帮人要钱,我们是敲门后经允许进屋的,从头到尾挨打的都是我,他这正当防卫从何而来?”

    小周报案至今已经快三个月了,可派出所仍没有任何说法。该公司朱老板在和记者谈起此事时说,“信用缺失催生了债务市场,而执行难使得百姓不愿依赖法院。有人曾做过这样的比喻:法院是猫,债务是鼠,追债人是狗,现在猫拿不住耗子,狗却能多管闲事,并且管得很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打人违法人人都知道。难道就因为我们帮人要钱就不能受法律保护?那最后成全的到底是谁呢?”

    记者旁白:按法律规定,只有法院有资格追债,债权人进行的讨债属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然而,近年来,债权人在处理经济纠纷时撇开司法机关,花钱雇佣他人讨债的事件层出不穷。

    为何替人讨债这样受债权人欢迎呢?记者从采访中发现,有市场才有讨债公司的存在。有一些欠债的人恶意钻空子,而讨债人自己要取证,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这是非常困难的,但讨债公司却具备这方面的条件。所以可以为债权人提供服务。

    另外,部分债务人还认为,逃避执行被找到后受民事拘留,这与履行法院判决相比还是划算的。因此,就出现了被执行人抓了又放,放了又逃的局面,从而导致判决很难得到执行。所以执行难给讨债公司提供了生存空间。一些债权人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认为依靠法律解决纠纷费时费力,手续繁琐,成本相对过高。

    目前,因雇人讨债引发的刑事案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方面,应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人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强立法,严肃执法,健全债权保护体系。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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