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于晓媛 记者 鞠红梅)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04年秋菜收运供应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各有关部门将为菜农进城卖菜开“绿灯”。
市“菜篮子”办、市政、交通等部门研究决定,从10月1日至11月1日,菜农进出市区卖菜车辆,凭市“菜篮子”办发放的秋菜运输证明,免收过桥过路费。卖菜车辆在每天早6时以前、12时至13时30分、21时以后,均可进城。除市区一、二类街道和三、四类新辅设人行步道板的街道禁止菜车停靠卖菜外,允许在其他街道旁、走街串巷、进入居民大院卖菜。各有关部门在充分利用现有集市和摊区的基础上,还将利用动迁后的空闲场地,为菜农安排卖菜场所,并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开辟临时性秋菜批发市场。
此外,在秋菜供应期间,对按规定卖秋菜者占道免收占道费,卫生费每车次收费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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