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相梁 高鸿屹 记者 陈程)记者昨天从市检察院获悉,我市检察机关将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群众监督,人民监督员可以向检察官提问,办案人员应全面、客观地介绍案情。此举将大大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监督力度。
据了解,人民监督员不得由公、检、法等可能因职务原因影响履行人民监督职责的人员担任,首次被邀请的9名人民监督员全部在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中产生。
人民监督员可以向检察官提出问题,必要时可以旁听案件承办人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听取有关人员陈述、听取本案律师的意见;一旦发现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中有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违法情况,或检察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人民监督员可以提出意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