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9月29日电嫩江县一农民20年前收养了一名养子,结果养子结婚后不尽赡养义务,无奈,父亲将其告上法庭。近日,嫩江县人民法院判处养子赔偿养父母3.2万元。
吴义夫妇是嫩江县的农民,二人于1984年收养了10岁男孩李某为儿子,可李某结婚后,逐渐对养父母疏远并常与养父母发生口角。2002年5月,李某两口子搬到县城居住,近两年,没回养父母家。今年5月,吴义的妻子卧床不起,李某不但不回来看望,还让村里人捎信不承认养父母的养育之恩。吴义夫妇十分痛苦,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李某赔偿16年的养育费5万元。
嫩江县人民法院遂依法判决解除双方收养关系,李某赔偿吴义夫妇养育费3.2万元。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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