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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运费已付又被索100元 国庆运货运出糊涂账
2004-10-11 13:56:43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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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0日电 8日上午,在哈尔滨市做生意的车先生反映,他国庆期间向外地发货时付了200元运费,但运货方在交货时又向收货方索要100元运费,而负责运货的好运来货物受理处却说不清这100元到底是什么钱。

    据车先生介绍,他经营化工原料,与双鸭山市一家啤酒厂约定国庆期间送2吨货过去。1日,他来到位于哈市道外区滨江街67号的好运来货物受理处,谈好运1吨原料到双鸭山运费100元,2吨共200元。3日,他接到收货的啤酒厂的电话,问他是否交了运费,并说运货单位让交100元钱,否则不给卸货。车先生照着运货单位留的电话打过去发现,运货单位并不是好运来货物受理处。而当他电话询问好运来货物受理处时,对方一会儿说国庆期间涨价,一会儿又说那100元是信息费和保险费。

    8日上午,记者和车先生一同来到好运来货物受理处,询问为何多收100元钱,一位自称经理的男子说,过节车紧张,加收运费,后又改称多收的100元是中转费。

    记者和车先生又找到实际送货的某货物受理处。该处负责人说,货是由好运来转交我们托运的,并预付了80元运费,货到后,收货方还要付100元运费,2吨货物的运费总共是180元。

    据省道路运输稽查总队哈尔滨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像车先生遇到的事情时有发生,但现在没有法规对货运市场进行约束,对货运受理处只能下达处罚通知书。如有证据证明好运来货物受理处违约,车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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