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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训少安全知识缺乏少有工伤保险 受伤农民工挨累又流泪
2004-10-13 15:09:0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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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3日电 今年入春破土动工之后,有关民工受伤的各类事故很多。最近,记者经过采访获知,造成此类事故多发的原因,一方面是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和专业知识,另一方面是缺乏专业的培训机构和管理机构。而对千名民工的一份调查数据更能说明问题,只有20.5%%的民工进行过严格的培训,多数民工没有获得保险。如此之多的弊端最终只能导致一个结果,就是造成伤害后挨累又流泪的是农民工兄弟。农民工遭到伤害事故频发前不久,哈市道外区新一六道街的居民准备盖房子,便从道外区一劳务市场附近找来了肇州县来哈市打工的民工李某和蔡某。因墙体砌得过薄,承重力不够,在建到一人多高时突然倒塌,李某的腰部被砸伤,蔡某的颜面有外伤。事故发生后,受伤的两名民工被送到哈医大一院救治。对此,李某的母亲说:“孩子们外出打工,家人最担心的就是发生伤亡事故!”老人家的这种担心并非杞人忧天,入春以来哈市各建筑工地的伤亡事故确实不少。

    3月23日14时35分,哈市香坊区农场街附近的一个工地上发生了塔吊倒塌事件,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6月24日中午,哈市松北新区某大学校园的工地内,几名工人在拆除塔吊时,塔吊突然倒塌,将正在施工的三名民工当场砸死。6月6日14时许,哈市道外区北十八道街一处建筑工地内,两名民工被地沟内碎玻璃瓶中冒出的不明气体熏伤送往医院。6月10日早,在哈市道外区一地下排污施工现场,一施工中的挖掘机将三棵粮库的苯管线挖漏,导致苯泄漏,现场作业的两名民工被苯气熏倒。8月19日,哈市平房区一工厂院内的排水施工现场出现塌方,造成施工民工两死一伤。在南岗区某工地打工的民工刘某说,一年前他在一工地当力工,由于自己操作不当,将一辆载满瓷砖的车弄翻,自己被砸住进了医院。当时,该工程的负责人说,这是人为事故,施工单位不能承担医疗费用。由于家中无钱,他很快就出了院,但从此便留下了后遗症,至今不能从事过累的体力劳动。

    记者从哈市骨伤科医院了解到,因施工受伤到此就医最多时一天可达到20人。缺乏保护,受伤几成“必然”今年10月4日,在哈市道里区经纬街与经纬十一道街交叉口处,一处供排水工程工地突然发生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被埋沟内,其中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记者采访了工地内的民工,其中一名民工的话让记者十分忧虑。他说,自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从前一直在家务农。这次出来挖沟之前,只有监工告诉过他们沟要挖多深、多宽,而从来没有人告诉他沟应该怎么挖?应该注意哪些?而且挖沟在他的印象中就像在田地里刨坑种地一样简单,是“人人都能够干的活”。据记者调查显示,民工们的文化程度有59.5%为初中文化,大专和大专以上的仅占2.5%。文化层次低,法律意识差,缺乏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必然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多发。然而,这并不是民工受伤的惟一原因。调查显示,在上岗前用人单位是否进行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的调查中,只有20.5%%的民工进行过严格的培训,49%的不进行任何培训,更有甚者,29.5%的用人单位竟将职业技能作为一种谋取利益的手段。无保险民工挨累又流泪早在2003年年初,哈市就已经开始实施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凡在哈市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活动,以及从事各专业建筑工程建造活动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施工作业的职工和现场管理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是,调查显示,只有24%的民工得到了工伤保险,至于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能够享受到的民工更是少之又少。同时,调查显示,就劳动监察部门到工作场所检查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只有22.5%的民工反映有劳动部门到工作场所检查过,有32%的民工反映劳动监察部门没有检查过,而34%的民工反映监察部门虽然检查过,但多是不向民工们了解情况。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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