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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消防支队公示六条禁令
2004-10-18 00:53:5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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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8日电为了防止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做出有损部队形象,有损国家、集体利益的事,近日,双鸭山市消防支队将公安部颁布的消防监督执法“六个严禁”向全市广大人民进行公示,真诚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个严禁”的具体内容:严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领导的配偶、子女在其管辖的地区从事消防工程的施工、检测和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性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预消防工程招标、评标活动;严禁指定或变相指定建筑工程的消防施工企业、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和品牌;严禁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乱收费、乱罚款或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拉赞助;严禁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吃、拿、卡、要;严禁违反规定干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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