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阳光 本报记者)昨天,市供热办召开全市供热工作会议,向全市供热单位下发供热通知,对我市今冬明春供热工作进行部署,要求着力解决按时开栓、保障居民室温和热费交缴问题。
据了解,市供热办要求全市供热单位做好供热准备工作,10月20日必须开栓。对拒不执行政府规定、拒不开栓供热的单位,供热执法监察大队将采取专项执法、新闻监督等措施予以处罚。2004年10月20日至2005年4月20日供热期期间,我市将重点查处停热、限热、室温不达标等行为,对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弃管单位要严厉打击,坚决将其清理出我市供热市场,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会议要求,各供热单位必须向社会公开服务电话,保证供热质量,严寒期、节假日期间要多送热,确保居民住宅居室温度达到16℃,力争达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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