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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人民满意——鹤岗消防支队执法工作纪实
2004-10-21 06:33:3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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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1日电 今年以来,鹤岗市消防支队紧扣“强化服务意识,一切为了人民满意”这一主题,积极探索改进和规范监督执法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了消防监督执法水平,赢得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打造过硬的监督队伍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只有建设过硬的班子,打造过硬的监督队伍,才能创造出一流的业绩。鹤岗市消防支队把加强消防科和大队班子建设,提高消防监督干部综合素质,当成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紧紧抓住不放。支队开展了以“公正执法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执法满意年”活动,通过强化监督干部执法思想观念转变的培训、举办执法为民教育培训班、开展执法为民知识竞赛等活动,使监督干部实现了执法上的“五个转变”。即:在执法观念上由“单纯监督型”向“侧重服务型”转变;在执法方式上由“粗放随意型”向“严格规范型”转变;在执法效果上由“有限满意型”向“综合满意型”转变;在执法态度上由“居高临下型”向“长效机制型”转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针对监督干部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支队制定了全年业务学习计划,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支队每半月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消防科、大队每周自学一次,每季度测试一次。支队还给干部定学习目标,鼓励干部撰写发表技术论文,考取大专以上学历。通过这种办法,增强了干部的学习意识,竞争意识,有效地提高了监督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狠抓执法质量建设

    鹤岗市消防支队一直坚持在强化法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上狠下功夫。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颁布实施后,支队结合实际,先后建立完善了内部执法监督、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12项规章制度,使每项执法活动都有章可循。支队坚持统一法制审核制度。每个消防科和大队至少有一台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各类法律文书下达和处罚实施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支队严格审核,做到“把好五关、六个不批”。即: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程序合法、量裁适度”五个方面逐一把关,做到违法事实不清不批;证据不足不批;定性不准不批;裁量幅度不当不批;执法程序不规范不批;引用条文不准确不批,避免了随意执法,错误执法情况的发生。支队还成立了消防执法委员会,制定了消防执法工作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等规章制度。在作出停产停业、大额度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前,坚持执法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防止错案发生。与此同时,支队还坚持执法质量考评制。建立了各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发现问题责成机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和纠正,发现错案追究责任人责任,使执法工作有序地进行,促进了消防执法质量的提高。

    优化消防监督服务

    鹤岗市消防支队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原则,以加强接待窗口建设为切入点,从实现便民利民服务入手,树立消防执法的良好形象。支队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建立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方便的接待窗口,做到了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有椅子坐,有水喝,有报看,有书读。同时,支队把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审批时限,办事程序等方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支队还开设了消防便民服务热线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的咨询和提出的问题。支队从人大政府、政协和企事业单位聘请消防廉政监督员30名,召开座谈会2次,发征求意见函128封,把执法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优化了消防执法环境。

    支队坚持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主动帮助火灾隐患单位用最少的钱最有效的办法整改火灾隐患。兴汇大世界商城是全市最大的一家私营综合性商场,在建设过程中留下了重大火灾隐患。支队多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主动上门,积极出注意想办法,讲清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自动消防设施施工过程中,支队监督人员全程跟踪服务,帮助解决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又为企业节省整改资金80多万元。商场经理感慨地说:“消防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周到,使我们少花钱又保证安全,作为一个执法部门,这样做真使我们感动啊!”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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