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6日电两辆汽车相擦,交警将两车暂扣,待双方司机和解后,交警为其开了放行的单子,然而存车场在放行时却向每个司机收了25元钱的存车费和80元的“出警费”。而交警部门表示,他们出现场处理交通事故根本不收“出警费”。
据哈市的出租车司机黄先生介绍,10月22日16时许,他的车在南岗区果戈里大街和比乐街交口与一辆面包车轻擦,当时双方难以达成和解,交警赶到现场后,将两车暂扣在南岗区文昌存车场。
随后,双方司机在南岗交警大队达成协议,决定自行处理此事,于是交警为他们开了放行单。17时许,二人到文昌存车场提车。可存车场的工作人员在为他们放行时却向双方司机各收105元钱,其中25元为存车费,80元为“出警费”。
黄先生和面包车司机已私下商定这些费用均由黄先生一人承担,于是黄先生向存车场交了210元钱。索要收据时,由于当时已是傍晚,存车场方面称,22日是周五,票据在25日才能开出来,到时可以来取。
为了尽快把车提出来,黄先生同意先把钱交了,可事后百思不得其解:来处理现场的交警自始至终也没说过会收“出警费”,怎么存车场倒要起了“出警费”?
25日上午,记者跟随黄先生来到文昌存车场。在存车场收费亭,一位女工作人员称这80元钱他们只是代收的,最后要交给交警部门。一位男子称,出了交通事故后只要把车开进存车场,这“出警费”就一定要收,因为车一开进来他们就做记录、往上报。
随后,负责开票据的工作人员为黄先生开了两张票子,一张是两辆车共计50元的停车费票据,另一张是所谓的“出警费”,共计160元的票据。但是在这张160元票据的项目栏上什么都没写明,黄先生让工作人员如实写明是“出警费”,可工作人员称如果写了字就无法报销了。在黄先生一再要求下,工作人员终于在项目栏里写了字,不过不是“出警”字样,而是“抢险”。
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存车场只是他们租用来暂放事故车辆的场地,他们从未委托过存车场替收所谓的“出警费”、“抢险费”等任何费用,交警出警到事故现场也根本不收取什么“出警费”。
据南岗区交警大队事故科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有重大事故发生,交警倒是会动用存车场的拖车等工具进行抢险,其费用由出事故的人拿,直接交给存车场方面。据黄先生说,10月22日晚的小事故根本就没什么“险”,而且也没见有拖车之类的抢险工具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