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0月29日电 今后,农民工进城务工将享受与城里人同样的包括城市岗位信息提供、上岗培训、合法权益维护等就业管理服务。目前,哈尔滨市正加紧制定外来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
据统计,2004年1月至9月,黑龙江全省共转移农村劳动力335万人,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步伐明显加快。站在农民工的角度了解其困难,将农民工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将成为今后推动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的一种主要方式。
为保障农民工跨地区就业的渠道畅通,黑龙江省将开始清理取消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并研究建立流动人员就业管理服务制度。
劳动部门将取消和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职业工种限制,不能干涉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取消专为外地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实行暂住证管理,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的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和使用农民工企业的不合理收费。
同时,将采取敦促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期限、工作职责、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加大对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对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查处等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开展对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目前,哈尔滨市正在加紧建立外来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以填补农民工外出就业“证卡合一”制度取消后形成的管理真空,并将在工作中加强与公安、房产管理、工商等管理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将更多的外来劳动力纳入就业管理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