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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玩笑引祸端 判一缓二罚三千
2004-11-09 08:30:5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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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1月9日电日前,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宁某因一句玩笑持刀伤人,为此付出了赔偿3000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代价。
今年6月27日22时许,北林区居民陈某与任某酒后途经宁某家,陈与宁的爱人曾是同学,便提出到宁某家看看。在宁某家,看到宁某的3岁孩子,陈便开玩笑地说:“儿子,我来看你了。”此话引起宁某不满,与陈发生争吵,宁取出菜刀将陈、任二人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后经协商,宁某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