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9日电 根据哈尔滨市现有的道路通行条件,交通部门设立了各种行车标志,要求机动车在一类街道或繁华路段不能长时或临时停放,出租车更不能“趴活”,这本是为避免交通堵塞而做出的规定。现在,个别出租车司机却发明出另一种对策:在繁华路段“蜗牛式”开车爬行找客,由此造成的堵车长龙,成了当前交通执法盲区。
在中央大街与道里十二道街交口处的松雷商厦门前,索菲亚广场及哈一百门前,一些出租车司机为了揽客,把车开得比行人走的还慢,由于道路狭窄,后面来车很难超车,只能在其后保持距离跟行。而这两处路段也是一些公交车的必经之地,13路公共汽车车队书记李永钢说,车队的汽车每天都在两处必堵,晚点是常事儿,晚点最多时竟达30分钟,许多乘客极为不满,并到车队投诉。
据了解,在哈尔滨市商业区的一些黄金地带,堵车现象经常发生,而一些出租车慢速行驶则是造成堵车的重要原因之一。据哈尔滨道里交警大队一中队队长孙树起介绍,往往一只“蜗牛”就能导致后面的车辆排出50多米长队,加上一些行人还在车缝中穿行,十分危险。“蜗牛式”开车的出租车司机也心虚,见有交警执勤,则加速开走。
目前,在以上这样的路段停车,交警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但对司机慢速行驶,交通法里却没有明确规定,交警只能进行疏导。
据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按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条例》对车速只有最高限速,却没有最低限速的要求。因此,目前对个别出租车司机的这种“蜗牛式”开车造成的堵车行为执法无据,有关人士呼吁,应尽快完善地方法规,有效堵塞执法盲区,做出科学规定,为大公交再度实现有效“提速”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