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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车管工作简政放权 补检报废新车落户能在县里办
2004-11-10 06:30:4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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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今天开始,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向哈市周边11县(市)下放车管权力,各县(市)车主办理车辆补检、车辆报废、新车落户时不必将车开到哈市。

    进一步下放的五种权限是:

    一是由县级车管分所负责对本行政辖区车辆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时,对车辆惟一性进行确定(验车架拓膜)。但小型载客汽车如宝马、奥迪、本田、丰田4500、丰田4700、猎豹、三星等车型,大型载客汽车非免检车型,外地转入的大型客车除外。

    二是由县级车管分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车辆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业务时,将车辆信息与盗抢网进行比对,核查是否为盗抢、走私车辆。

    三是由县级车管分所负责照车体照片。

    四是由县级车管分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车辆的注册登记,并监督将车辆解体(将车辆解体照片,切割车架号存档),同时追缴办理注册登记车辆的各种规费。根据《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和营运车辆在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时,车辆管理所应派人监督。要对客车车身或者货车车架进行切割解体。监督人员应拍摄车辆解体后的照片和包含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部件的照片,并存入机动车档案。

    五是由县级车管分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辆的补检。

    今天,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处有关人员就下放相关业务权力,对各县市车管工作领导和民警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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