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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税收工作关注农业税减免“后时代”问题
2004-11-14 20:45:46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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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11月14日电 农业税减免后出现的新问题如何处理,这是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农业税收工作会议上各地财政厅长和地税局长非常关注的问题。

    减收缺口怎么补

  中国税务报消息说,东北两省(黑龙江、吉林)于今年3月在全国率先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据统计,黑龙江省免征农业税28.2亿元,全省农民人均减轻税收负担137元。对于地方财政因免征农业税而造成的减收,中央财政给予相应的转移支付以弥补缺口。

  但来自黑龙江的有关人士说,由于中央转移支付的金额与地方农业税减收部分之间往往存在一定数量的差额,而这部分差额需要靠地方自行消化吸收。对于经济发达省份来说,他们完全具备消化这一差额的能力,而对于地方财政原本就比较困难的省份来说,则需要政府通过精简机构、开源节流等手段来克服这种财政困难,其难度可想而知。山东的一项调查也显示,有一个海岛县全部的财政年收入是4700万元,其中有3000多万元来自农业特产税的收入。农业特产税取消后县财政困难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农业税尾欠如何清

  据记者了解,我国农村地区的农业税尾欠是在建国55年以来的各种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其中既有主观恶意欠缴的因素,也有部分政策性的因素,形成原因相当复杂。所欠款项中既有税也有费,要想将其原因与构成分析清楚并加以区别对待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

  农业税尾欠清理直接关系到基层农业税征管机关今后如何开展工作。一位来自中部地区的从事财政工作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在农业税没有完全取消的省份,很多积极履行国家义务、按时足额缴税的农民对农业税尾欠问题相当关心。很多与会代表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处理农业税尾欠问题的更为详细的办法。

    土地问题如何化解

  今年中央1号文件发布后,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普遍提高,对农业的投入也相应增大。但是,在农民由过去不愿种地到现在抢着种地的转变过程中,由于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流转不规范、农村机动土地出租与承包机制不健全产生的问题随之出现。

  据与会代表分析,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由于农民负担重、农产品价格低、种田收益低下,很多农民对种地失去了兴趣,部分农民外出打工或另谋生计。很多农民口头承诺不要承包地,村里为了不让承包地负担的税费落空,就将其承包地转包给其他农户。现在,由于中央的惠农政策,农民尝到了种地的甜头,当初不要承包地的人转而要田要地,这就造成了“农村人人享有土地承包权利”与“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政策之间的矛盾。

  要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按《农村土地承包法》办事,把握好原则。这个原则是: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谁违背这个原则,带来土地承包纠纷,谁就必须为此负责任。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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