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6日电 今天出版的《黑龙江日报》刊登了《讨工钱,政府还需加把劲》。全文如下:
新闻背景又到年底,民工讨工钱“压轴大戏”按时上演。四处漏风的工棚里,一张张愁苦的脸;劳动监视部门门口,排着的长长队伍;还有那些报纸、电视中不断传来的个别民工为要钱发生过激行为的新闻……
从2001年底开始,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为农民工讨打工钱”的活动,在省委省政府及劳动、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出台了许多措施法规,情况有所改善,但仍有许多地方存在农民工“白忙活”现象,劳资矛盾不断出现,不但挫伤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也给社会安定带来了隐患。
欠薪现象久治不绝,其根源很多。今天我们只是从政府方面谈谈还需要做哪些方面的努力。
本期话题
打击欠薪,拳头还不够硬
打击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民间”力量有各家媒体,但口诛笔罚只能起到“敲边鼓”的作用,在道义上声援,最后还得需要各级政府比如劳动监察、建设部门出面发挥决定性作用,一锤定音。
然而,从目前来看,它们还是张开的五指,没有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拳头,执法的力度有待提高。
比如说劳动监察部门,由于机构改革,各级劳动监察机构人员配备都不同程度地消减压缩了。同时在车辆、设备等装备配备上也很落后,办公经费不足,有时执法人员甚至骑自行车下去办案。这就使得他们常常力不从心,“活儿”干不过来也干不动。弄得农民工们也抱怨,认为劳动监察部门不履行应尽职责,其实“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还有一个就是各相关部门协作的问题。欠薪,涉及到方方面面,现在大伙都是各自为政、自管一摊,相互间缺少有效的协作。于是就出现了这种情况:一个大的房地产开发商,欠农民工数百万不还,却是当地的“人大代表”、“优秀企业家”,依仗着这种身份,他就会对劳动部门的处罚不理不睬。还有因为没有统一的治理领导机构,当劳动部门要对某一单位的欠薪行为进行严惩时,很难得到当地的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全力协助。
据了解,我省曾酝酿过成立一个“全省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领导出头,联合劳动、建设、工商、公安、检察院、人大等相关部门,通过各方互动,从而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然而由于某些原因,这个“维权绿色通道”没能建立起来。
“工资保障金”
难以包治百病
为了治理欠薪,我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其中最引人注目就是设立“欠薪保障基金”,要求开发单位必须缴纳总工程造价5%抵押,才能取得开工许可。
开发商在银行押了钱,以后如果发生欠薪现象就从这部分钱中扣缴,应该说,这项举措有很大的操作性,广大农民工也因此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明年有望在全省全面推开。
实施保障金制度,真的能彻底地解决欠薪难题吗?业内人士持审慎态度。
一位劳动部门人士认为,目前我们缺少的不是相关法规、制度,而是坚决、彻底的依法办事的氛围。即“不患无法可依,而患无必依之法”。
他举例说,现在的劳动监察、建设部门都依附于当地政府,如果是一个政府工程准备上马,哪个部门敢坚持原则,必须要缴“欠薪保障金”后才给办手续?如果他不缴,事后谁又敢去处罚?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如果我们做不到这样,又怎么能去要求其他民间开发的项目去照章办事?
即使是对那些非国有企业,执法部门办起案来也常常困难重重。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动辄以某企业是“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利税大户”而进行行政干预,设置阻力,从而帮助违规企业逃脱制裁。
因此,要从根本上治理欠薪现象,地方官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改变观念,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来做这项工作,真正地重视起来,营造一个良好的治理环境,否则,再好的法规也形同虚设!
治病要治根———
管好开发建筑市场
有关人士透露,农民工欠薪问题有95%发生在建筑行业。究其根源,管理混乱是祸根。因此,毫不夸张地说,只要管好了建筑市场,欠薪问题就等于解决了一半。那么,应该怎么管呢?笔者认为,首先要把好审批关。企业从开办到开发工程、承接工程等,过程都应该规范、透明的;如果搞“暗箱操作”,将会导致一些工程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就仓促上马,带“病”作业,造成半截子工程,或硬撑着把工程干完,难免就会欠工钱。违规竞标、分包、阴阳合同等行为更是贻害无穷。比如低于工程成本价中标,中标的企业利润会从哪里来不得而知,但打工的农民工钱肯定是难保了。
就目前来看,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工程多次分包,利润层层盘剥,不管是哪个方面都在算计出力流汗的农民工。“包工头”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有的农民工往往只认识派他干活的人,连给哪个单位干活都说不清楚,遇到问题,也受制于“包工头”。很多农民工欠薪,问题就出在他们身上。但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包工头,建筑单位开工找不到干活的人,农民进城也找不到活干。如果政府能对这些人进行职业培训,给培训合格的人发资质,使这些人由暗到明,将包工头合法化,政府监管部门能对这些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办法。
还应看到,对恶意欠薪企业,尽管我省也提出过“逐出制”,但这些年并没有哪家开发建筑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逐出市场。可见,建设管理部门还应加大力度。不能大棒高高举起,却又轻轻落下,长此以往,严加管理成了儿戏,也就没了威慑力。
农民工需要平等的就业环境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现阶段,政府、社会还没有给农民工提供一个平等的就业环境。
平等就业,指的是进城打工的农民享有和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条件,包括同工同酬、统一的劳动合同制度和医疗、社会保险等等。虽然我省也提出了“平等就业”的概念,个别地方也取得一些成绩。但是,就目前看来,农民工的就业环境距真正的想要和城市居民“平等”,还有很大的距离。以劳动合同制度为例,据了解,在欠薪最为严重的建筑业,真正能和建筑企业或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还不足15%。
造成这种结果,是农民工缺乏维权意识吗?显然不是,吃尽了“欠薪”苦头的农民早就意识到“合同”的必要性了。关键是,这些自发、分散进城来工作的农民们,相对于建筑企业或包工头来说,显然处于一个不平等的地位,想要签合同,老板马上就会让你走人。于是,为了能找到活干,这些农民只好委曲求全。由于没有合同的保障,农民工与建筑企业、包工头之间的一些经济往来大多是口头约定,缺少有效证据,这就为年底的讨薪埋下了“隐患”。一旦发生了纠纷,劳动监察部门也很难为其撑腰。比如,我省某县十几名农民工在一个工地上干活,施工中,吃住等一些费用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结果干完活一算账,反倒欠了包工头的钱。
由此看来,想要实现平等就业,政府有关部门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前不久,国家有关部委要求,要为农民工按月足额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这是创造平等就业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但要让开发商或建筑企业能够严格照此规定实施,政府部门要想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