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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工钱拿到两百 临时辞工雇主变脸 民工未签合同讨薪难
2004-11-19 10:15:4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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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9日电 年终岁尾,务工人员领不到一年的辛苦钱的事越来越多,尤其在建筑行业和服务行业的务工人员,讨薪更为艰难。原因之一是,用工之初他们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用工手续,一旦遇到工资拖欠时,拿不出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3年4月,泰来县农民许可到齐市某建筑工地当瓦工,说好工期结束给他2000元工钱。工期结束后,“包工头”说手头紧,工资两个月以后再来取。两个月过后,许可找到“包工头”,“包工头”只给了200元,说余下的钱明年再来取。

    今年8月份,许可再次找到“包工头”,包工头却不承认欠钱之事。由于当初许可没有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尽管他将此事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可余下的工钱还是无法再要回来。

    据齐市劳动监察部门介绍,建筑系统多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是:某些建筑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没有法人代表资格、建筑资质的“包工头”,“包工头”自行招用务工人员,直接管理,包括工作岗位、工作量、劳动报酬等等,“包工头”把拖欠工资当作变相筹集资金的渠道,能不发的就不发,能少发的就少发。

    今年10月,甘南县长山乡农民刘斌来到齐市龙沙区一家饭店当洗碗工,干了10天后,他觉得饭店管理不正规,找老板辞工,没想到一直很和气的老板立刻变了脸,吼道:“赶快滚蛋,一分钱也别想拿走!”

    刘斌找到龙沙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却拿不出劳动用工合同。执法人员来到这家饭店调查情况,店里所有员工都说从未见过刘斌。执法人员无法证明刘斌和饭店存在雇用关系,所以他的工钱也无法再要回来。

    据统计,至今年10月份,仅齐市建华区劳动局就受理举报案件54起,其中建筑行业7起,涉及农民工83人;服务行业36起,涉及外来务工人员102人。如果打工者能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这些遭遇可能就会避免,也不会给那些黑心的雇主以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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