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9日电 11月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王刚(化名)在盗窃后逃离现场时,被绥化市绥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四中队巡警抓获,一举破获了自2003年9月起发生在绥棱县境内的50余起盗窃案件。
2003年7月8日,绥棱县某食杂店3000元现金及价值2000元的货物被盗;同年7月12日,一药店被盗,5000元现金及部分药品不翼而飞;2004年9月11日,县城内一商店被盗,被盗财物价值1700元……在一年的时间内,绥棱县警方接到类似报案50余起,被盗钱物折合10余万元。
通过大量的现场勘查,警方决定并案侦查。今年10月中旬,警方又相继接到了类似的报警。刑警大队长赵凌志组织了四个探组连续半个月在夜间设伏守候,城内各派出所组织民警开展了全城大排查。11月4日3时45分夜,绥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警铃骤响,110指挥中心指令:县城某超市有人撬盗。4名巡警驱车赶到现场时,看到一个骑自行车的黑影从该超市门前闪过,中队长曹芳君立即指挥追赶。那个黑影跑出不到100米,就被追在最前面的巡警张睿扑倒,当场从该男子身上缴获铁钎、钳子、螺丝刀等作案工具。
在刑警大队审讯室里,自称叫王刚的犯罪嫌疑人只交代了几起小案子,就不再开口了。侦查员查到王刚的住处,并从其家搜出大量赃物。面对铁的证据,王刚不得不低下了头。
现年34岁的王刚出生在绥棱县车站街,1991年因盗窃罪被判了13年,2001年8月提前释放。但他不思悔改,第二年冬天又伙同本县的于某等三人一起盗窃了价值1.2万元的黄豆。案发后,王刚逃到天津,在一木板厂打工,但他吃不了苦,不久潜回绥棱,在绥棱林业局租了一个房子居住。
11月5日,两辆警车停在了王刚家门前,刑警从他家的煤堆中、棚子里、床下搜出大量赃物。经初步核实,王刚作案5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