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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小合同赢得信任再下手 骗四车生铁被判十年
2004-11-22 06:14:2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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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1日电采取先期履行部分合同义务的手段赢得对方信任后,诈骗对方价值人民币40万余元的四车生铁的被告人宋殿彬,经阿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被阿城市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44岁的宋殿彬是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人。1999年5月,宋殿彬通过朋友认识了阿城市小钢物资经销处的经理施某后,便认为他的发财机会来了。于是,他找到了在社会上认识的“志同道合”的朋友王军(已死亡)、刘振义(已判刑),经过一番密谋后,宋殿彬把刘振义二人介绍给施某认识,并称他们二人是长春市客车材料配件厂经销处的采购员。经过几次接触后,他们二人赢得了施某的信任,同年5月5日,由刘振义以长春市客车材料配件厂经销处的名义,与阿城市小钢物资经销处签订了购买2000吨生铁的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施某给刘振义发货2车,货到后三人忙将东拼西凑的6万元付给了施某。

    随后,刘振义见诈骗成功,遂要求施某再发4车货,施某毫不怀疑地给刘发了4车货。接到货后,三人将6车价值46万余元的369吨生铁,以28.8万的低价卖给了一生铁收购站。刘振义获赃款8万元,其余的款项被王军偿还了债务。见货款迟迟没有到位的施某,在无法联系上三人后感到事情不妙,经打听得知长春客车材料配件厂经销处根本没有王军、刘振义二人。知道受骗后,施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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