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26日电 记者从25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71个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经清理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转变行政职能后,整合保留为67个事业单位。
据介绍,这些单位具有行政执法和行政保障等管理职能,且为财政补助的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哈尔滨市将对定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职能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哈尔滨市对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并向社会公告。
据悉,哈尔滨市将对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现有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对违背《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的予以取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收费项目不合理的依法重新认定,对影响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的予以取消或降低标准。在严格核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后,将收费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依据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人员执行公务员工资标准(除技术监督、检查人员外),由财政集中支付。对执法人员要进行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市法制办核发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持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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