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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部公款炒股换来六年刑 父亡母伤妻子辞职
2004-12-17 06:45:4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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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7日电 今年30岁的李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入狱前李某系哈尔滨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科级干部。

    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入狱前,李某在单位的表现一直不错,1995年,公司组建物业公司,任命他为会计,负责物业公司的财务工作。就在李某前途一片光明时,由于他追求金钱享乐,挪用掌管的30万元公款炒股,陷进了犯罪的泥潭。案发后他主动退还挪用的资金,法院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6年。2000年,他入黎明监狱改造。

    入监之初,李某的父亲经受不住打击,突患心脏病和脑出血,离开了人世;他母亲在双重打击下住进了医院;他爱人在周围人的嘲讽中,辞职到外地谋生。在监狱干警的帮助教育下,李某开始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因他表现出色,前不久,监狱给了他减刑17个月的奖励。他写的《改造心得》和《犯罪根源》被省纪委编入《高墙内的钟声》一书。

    李某的发财梦,不仅毁了自己的前程,其幸福的家也被这个“梦”击碎了。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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