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2月29日电 昨天,哈尔滨市政府首次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组织建设的两片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完成招标,于明年起开始建设的这两片经济适用住房从建设到销售将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相关规定,限定户型、销售价格和购买人群,这标志哈市从明年起开始为中低收入家庭真正建设“既经济又适用”的经济适用住房。
据了解,此次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的两片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是位于道里区的工农小区和位于香坊区的电车公司住宅小区,两个项目的中标价格(即建成后的销售价格)分别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44元和1708元。两个项目总占地面积8.32万平方米,开发建设规模15.39万平方米,建成后将为社会提供1700余套经济适用住房,预计明年底就可入住。
据了解,哈市从1998年开始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而这项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实行的一项民心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却变样了,开发项目被倒卖、经济适用房被建成“豪宅”、政府定价形同虚定、对买房人没有限制等问题相当普遍。由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违规操作,使得该享用经济适用住房的人没有享用到经济适用住房,不该享用者却尽情享用,“经济适用房”变成了“富人”的乐园和开发商谋取暴利的工具,政府至少损失数亿元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住房市场的畸型发展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据哈市房产住宅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彻底改变哈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混乱局面,以此项目开始,今后要公开招投标方式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通过运作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实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事前定价,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切实控制在较低水平,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同时通过经济适用住房公示,杜绝开发企业侵占政府优惠政策和违规销售等行为,确保群众“明白购房,放心购房”。
据介绍,此次招标建设的两片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将严格按照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规定,小区建设以中小户型为主,单户户型最小使用面积不低于32平方米,最大使用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使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单户户型不超过项目建筑面积的25%,小区住宅按照公示的价格进行销售。房产、物价部门将对户型和价格进行备案和监管,确保经济适用住房“既经济又适用”。
哈市居民购买这两片经济适用住房要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哈市常住户口;无住房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哈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面积控制标准;家庭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另外,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的家庭和哈尔滨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危房改造涉及被拆迁居民家庭,可凭有关证明购房。
符合以上规定的市民,向房产住宅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格,由所在工作单位核准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有关部门将对购买对象的资格逐一进行审核、认定和管理。
据悉,今天同时招投标的香坊区香木小区、动力区东山小区因价格等原因流拍,根据规划两个项目开发建设规模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可提供800余套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