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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未成年犯罪日渐低龄化 16岁以下犯罪人数平均每年增长6.9%
2005-01-05 08:40:4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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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5日电 2004年12月30日,记者从哈市道里区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正在向低龄化发展,16岁以下犯罪人数平均每年增长629%,14至16岁已成未成年犯罪的高发期。单亲家庭,有暴力阴影和经常出入的厅、网吧等成为诱发未成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暴力阴影滋生犯罪

   现年15岁的张某家住哈市道里区。从小张某一直是一个非常乖巧的孩子,2000年,还在上小学的张某放学时经常被学校附近的不良少年抢劫,于是在张某产生了报复心理。上了初中后,张某开始经常和一些不良同学在一起打架斗殴。  2003年3月21日13时许,张某和伙伴姜某、李某以及王某来到哈市道里区一游艺厅,对被害人郭某拳打脚踢,对其实施侮辱,并抢走郭某300元钱。2003年4月,张某被哈市道里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据统计,2000年至2003年,因曾被抢、被伤形成扭曲心理而犯罪的未成年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50.94%。

    单亲家庭引发犯罪

    现年16岁的苏某家住哈市道里区,1998年,苏某的父母离婚后,苏某被判给了做生意的父亲。由于苏某的父亲整日忙于挣钱,根本没有时间管教苏某,苏某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家。平日里苏某游手好闲,花钱如流水。2003年5月6日23时许,手头拮据的苏某来到哈市道里区建国街一个银行门口,将一辆白色松花江面包车车门撬开后,偷了该车的电瓶和录音机。2003年5月10日晚,苏某又盗走两个面包车上的2个电瓶。2003年7月24日,当苏某第七次盗窃电瓶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现年15岁的小飞(化名)和14岁的小吴(化名)都是生长在单亲家庭的孩子。2004年7月,两个孩子离家出走。2004年8月16日2时许,花光了身上钱的小飞和小吴先后来到道里区经纬街上的两个文教用品商店,盗走了500元现金以及价值近3000元钱的香烟、电子手表、饮料等物品。2004年8月20日,在接到报案后,小飞和小吴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有很多孩子都出自单亲家庭。一些单亲家庭的家长疏于对子女进行教育,使这一年龄段急需关爱的孩子产生缺失心理,自卑感,滋生犯罪。仅道里区2000年至2003年,未成年人犯中单亲家庭者分别占未成年犯罪人数的43.35%。
  
    结伙成为犯罪重要形式

    哈市某中学学生李某,现年14岁,2004年初,李某结识了16岁的陈某、蔡某、吴某、李某某以及15岁的尹某和王某。几人经常一起吃喝玩乐,家长给的零用钱根本不够。2004年2月 23日9时许,几人商量后来到道里区某网吧,抢走一正在玩游戏的小男孩一部手机和20-余元钱,并将该男孩用刀砍伤后逃跑。当日16时许,几人又在道里区建河街某小区内将两个学生的35元钱抢走。此后,几人又多次在道外区红旗小区、道里区森林街等地实施抢劫。2004年3月,几人再次抢劫时,被巡逻的民警抓获。

    据了解,像这种团伙犯罪目前已成为未成年犯罪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由于拉帮结伙后很容易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恐惧感和孤独感,使得一些渴望友情心理、缺少社会经验、法律认知软弱的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据统计未成年团伙犯罪人数平均已占未成年总犯罪人数的55.5%。

    未成年犯罪日渐低龄

    据哈市道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王虹介绍,目前从哈市道里区看,未成年犯罪日渐低龄化,16岁以下犯罪人数不断增多,正在已平均每年6.9%的速度增长,14至16岁已成未成年犯罪的高发。2000年至2003年,哈市道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全年受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16岁以下的末成年犯占未成年犯罪的 48.7%,而2004年已增到了57.2%,最小的刚刚14岁。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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